依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3月27日通过“钉钉平台”组织线上面谈工作。为保证此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单独招生补报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9:00时开始,3月3日下午16:00时截止。网报网址: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需要的材料: 户口薄第一页和本人页上的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两个电话号码(
1.报名条件:已参加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且第一阶段没被录取的考生。2.报名时间:3月30日上午9:00---4月5日上午10:00。3.缴费时间:4月4日 上午9:30开始可进行缴费,所有考生缴费截
专业群序号专业录取最低分数录取最低分数录取最低分数录取最低分数录取最低分数经济管理专业群 1大数据与会计235.0222.0287.2 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36.0213.0 3电子商务222.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 号)和《教育部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 号)和《教育部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和《教育部办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程序,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程序,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于 3 月 6日上午 9:00 开放查询窗口,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一、复核范围仅限有无漏评、各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