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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
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2.报考专业
符合第1条和第2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应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申请免试,跨专业大类(中职专业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获奖赛项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报考不予受理。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填写附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所有材料原件以图片形式于4月25日16:00前登录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试服务平台,提交用于资格审核。
三、录取工作
1.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视为预录取,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
2.免试申请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可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3.录取后的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
1. 考生在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时,须认真研读“考生承诺”相关内容,并签字。
2. 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3. 本办法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就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