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对黄山职业技术学院18个岗位23名专业教师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18个岗位23名专业教师。详见《2023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