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总分293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7分。
2.兼报类专业:总分177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1分。
3.普通类限额录取专业:
(1)音乐教育专业:总分380·27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64分。
(2)学前教育专业:总分383·99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2分。
(3)环境工程技术(与徐州工程学院分段培养)专业:总分318·5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23分。
(4)护理专业:总分296·23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3分。
(5)助产专业:总分291·38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11分。
(6)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总分294·33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1分。
(7)药学专业:总分287·32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91分。
(8)康复治疗技术:总分286·20,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6分。
(9)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总分270·37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90分。
4.其他普通类专业:总分162·21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5分。
二、相关解释说明
1.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普通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兼报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80分,合格为18分/门,不合格不计分。
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按扬州市职业大学2022年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办法折算,最高分20分,最低分0分。
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仅适用于报考音乐教育和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仅适用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
2.我校结合实际志愿填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线以上考生,录取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中,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我校公布分数线中小数部分是考生排序用。带小数点总分=实际总分+0.01*数学单科成绩+0.0001*语文单科成绩+0.000001*外语单科成绩。
3.我校要求考生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都过线方能录取。
4.兼报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01-09专业。艺术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53-56专业。其他普通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10-20、22-40、41-44、46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