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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教育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二、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第一轮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至11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江苏省统一组织)
2022年1月8日至10日:信息技术。
2021年1月15日至17日: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2)校测安排(校测为非必测项,不参加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的录取)
校测时间:2022年 3月19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3、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2年4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9:00至15:00。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江苏省统一组织)
2022年1月8日至10日:信息技术。
2022年1月15日至17日: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2)校测安排(校测为非必测项,不参加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的录取)
校测时间:2022年4月16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3、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2年4月23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1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510203 | 软件技术 | 20 | 三 |
2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0 | 三 | |
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三 | |
4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20 | 三 | |
5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20 | 三 | |
6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 | 三 | |
7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0 | 三 | |
8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20 | 三 | |
9 | 机电工程学院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20 | 三 |
10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20 | 三 | |
11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 | 三 | |
12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三 | |
13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0 | 三 | |
14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三 | |
15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 | 三 | |
16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20 | 三 |
17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20 | 三 | |
18 | 560206 | 影视动画 | 20 | 三 | |
19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 | 三 | |
20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0 | 三 | |
21 | 440501 | 工程造价 | 20 | 三 | |
22 | 550108 | 公共艺术设计 | 20 | 三 | |
23 | 国际商学院 | 530701 | 电子商务 | 20 | 三 |
24 | 530605 | 市场营销 | 20 | 三 | |
2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20 | 三 | |
26 | 540101 | 旅游管理 | 20 | 三 | |
27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0 | 三 | |
28 | 500405 | 空中乘务 | 20 | 三 | |
29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20 | 三 | |
3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20 | 三 | |
31 |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 520201 | 护理 | 20 | 三 |
32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0 | 三 | |
33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20 | 三 | |
34 | 520801 | 健康管理 | 20 | 三 | |
35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 | 三 | |
36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570202 | 应用英语 | 20 | 三 |
37 | 570206 | 应用日语 | 20 | 三 | |
38 | 570302 | 休闲体育 | 20 | 三 | |
39 | 550202 | 舞蹈表演 | 20 | 三 |
学费收取按 苏发改收费发[2019]799号 文件执行。
四、选拔方法
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校测成绩(校测为非必测项,可不参加),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五、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由如下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政策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绩合格计10分,合格科目成绩不合格计5分,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累加为该项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方法:合格计为100分,不合格计为50分。
3、政策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评定方法:校测成绩设定100分,采用面试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由面试工作组当场打分和评分。
考生未参加校测则无该项成绩。
无校测成绩的考生仍可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参加我校的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参加校测,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网。
未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测,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校测成绩按80分计。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②、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等,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④、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⑤、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书请提供学校的证明,请最迟于2021年3月22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第五项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判定。
六、录取原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综合成绩(详见第五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为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校测、未参加校测但校测成绩按80分计的同学优先录取。
七、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八、专业调整
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给入学学生免费调整一次专业,调整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网。
九、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奖励资助政策
序号 | 奖励资助项目 | 奖励资助金额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学年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学年 |
3 | 国家助学金 | 2300-4300元/学年 |
4 | 残疾学生补助 | 8000元/学年 |
5 | 征兵学生学费补助 | 8000元/学年 |
6 | 综合一等奖学金 | 1500元/学年 |
7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1000元/学年 |
8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500元/学年 |
9 | 三好学生 | 300元/学年 |
10 | 自强奖学金 | 500元/学年 |
11 | 先进集体奖 | 1000元/学年 |
12 | 优秀学生干部 | 300元/学年 |
如考生对考试过程或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联系电话:0512-62833152
十二、监督机制
监督电话:0512-65110500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