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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3年我厅批准102所省内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
各高校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须在教育部审核备案并已实际招生。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开展单招。各高校务必于2023年3月3日前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