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保证2023年单招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我院2023年单招录取结果公示后,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查、放弃被录取等问题,我院特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单招成绩复查
1.2023年4月24日12:00前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填写纸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委托人复查,需提交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考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3.在纪律监察部门监督下,考务部门复查成绩,只复查科目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4.分数复查结果无误,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若有纰漏,学院将于4月24日12:00前告知申请人复查结果,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二、考生放弃被录取
1. 2023年4月24日12:00前考生携带户口本、准考证、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本人和监护人),到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填写纸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放弃被录取申请表》,分别签字,按手印,拍取相关照片,留存备案;
2.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提出对该考生不予录取申请;
3.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考生做出“不录取”认定,后期不再办理该考生相关录取手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