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179号)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多元化选拔方式;坚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推进素质教育;尊重选才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加强联防联控,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3年单招考试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报名、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等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负责,相关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录取使用。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涉及的各项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八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组 长: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党*书记、院长
副组长: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
成 员: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招生就业处中层领导等
(二)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职责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考试相关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所有工作总协调;负责咨询、宣传、督导、缴费、财务、疫情防控等工作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
2.纪检监督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单招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追究责任。
3.综合考试组。按工作需要细分为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考务工作、考场编排、考务用品准备、监考培训和组织;负责命题组织、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制定;负责试卷评阅等工作。
4.数据和录取组。主要职责:负责报考数据整理、考试成绩整理报送等;负责录取组织、录取信息备案等。
5.安全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车辆、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试卷转递、保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秩序维护、体温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