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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报考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3、报考办法: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院校招生简章;报考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
4、选择考试类:2023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1)普通高中生登录单招平台,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不可报考对口计划。(2)专业类为“医学类”的中职生,登录单招平台,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3)其他专业类的中职生,也可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4)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单列。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进入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5、缴费:已确认自己在单招平台报考考试七类和报考对口医学类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须在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依据考生参加考试科目数量按照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和录取资格。一经缴费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6、下载打印准考证: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成功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4日9时至4月8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