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普高生”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录取规则
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普高生”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