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八月份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4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招生院校线上择优录取,其中在高考R段录取过程中第一次投档及两次征集志愿投档均未满额的院校除外,高校名单在填报志愿前公布。
2.参加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