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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来源: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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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学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学院简介】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设10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在校生一万二千余人,教职工74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69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76人。

学院现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7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1+X证书”试点项目24个;有11个省级教学团队。建成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8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获得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现建有10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5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

学院围绕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倡导学生“体面就业”,与中核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北京21世纪教育集团、广西柳工集团、新疆中泰集团、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方太集团、浙江石化、联邦制药、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百余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与企业合作开设了现代学徒制班,实现了学生入学即就业,并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保障学生就业。近年来学院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应届毕业生除选择就业外,也可继续选择专升本提高学历,目前专升本有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形式,2023年我院专升本升学人数1160人,占毕业生数的26.65%。

二、招生对象

(一)已经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

三、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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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5日。

(二)报名地点

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

(三)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5号)执行。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

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3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报名资格确认

1.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

2.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3.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4.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

5.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8月20日-21日。

(二)志愿设置

单考单招录取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三)志愿填报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六、考试方式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内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一)文化素质测试

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成绩不低于我院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分数线。

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请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将报名登记表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特长获奖证书照片及联系电话于8月21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285252639@qq.com进行审核。规定时间内未发送上述审核材料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测试,将以非体育、艺术特长考生身份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2023年单考单招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管理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时间

于8月26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方式

1.参加过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我院2023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我院线上择优录取。

2.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我院按照考试成绩根据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体检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4号)规定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将装入学生档案。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整体负责,凡属考试、评测、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十、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对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二)凡在单考单招录取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1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相关事宜

(一)凡已被学院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入学时将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相关政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本方案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方案内容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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