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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 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96。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 13日12:00,登录我院官网,进入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所有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其他专业。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2.考生按学院通知时间,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环境工程技术 | 500 | 11000 |
环境监测技术 | 300 | 11000 |
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 | 200 | 11000 |
建筑消防技术 | 500 | 11000 |
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 | 400 | 110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0 | 11000 |
环境管理与评价 | 300 | 11000 |
数字媒体技术 | 400 | 110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00 | 11000 |
护理 | 600 | 110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40 | 10000 |
宠物医疗技术 | 350 | 11000 |
康复治疗技术 | 450 | 11000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20 | 11000 |
环境艺术设计 | 200 | 13000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100 | 11000 |
体育艺术表演 | 150 | 11000 |
旅游管理 | 120 | 10000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120 | 10000 |
电子商务 | 220 | 1100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240 | 11000 |
大数据与会计 | 300 | 11000 |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13:00-20:00。
2023年3月26日8:30-12:00,14:30-18:00。
(二)考试地点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3.免试考生: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须正常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高职单招录取)。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
根据(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普高类、中职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我院将在3月31日-4月4日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公示满5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须在4月1日12:00前向我院招生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递补并公示,递补录取规则、公示方式与拟录取的录取规则及公示方式一样,递补拟录取名单4月2日-4月6日在官网公示。
考生被我院(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