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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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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探索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分类选拔、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四川省2022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

考试设置三个报考类别:

1.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填报交院”及“填报专业”两个步骤,考生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完成“填报交院”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或我院“招生在线”完成“填报专业”阶段流程即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填报交院(时间:3月1日9:00—7日12:00)

(一)登录系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日9:00—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二)选择交院:考生登录系统后,须在报考院校中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提交后即完成本阶段流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再修改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特别说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本阶段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请考生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则报名无效。

第二步填报专业(时间:3月10日9:00—13日12:00)

(一)报名时间、网址:完成第一步填报的考生应于3月10日9:00—13日12:00,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或我院“招生在线”填报志愿。

(二)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特长类考生,须选择特长测试项目填报。

(三)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可填报相应科类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志愿B。其中:中职类须选择“考试模式”相同的专业填报;特长类考生可在相应科类中任选专业,不受“考试模式”限制。

(四)特长及免试生资格初审:特长生须将相关证书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免试生须填写并上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默认转为普高类、中职类考生。

(五)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通过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2: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日到校熟悉考场。

(七)特长生资格复审:特长生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的特长类考生,如被我院录取,在开学报到时本人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至新生报到点进行复验,如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免试生资格复审:申请免试考生须于4月1日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考生则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考试内容

项目

普高类

中职类

特长类

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

考试科目

普高类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类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素质测试(素质测试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

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素质测试方案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考生未来岗位所需的基本职业素质。总分200分)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


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考试形式


实践操作

考试内容

考核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考纲将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特长测试(特长测试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考试形式



现场测试

考试内容

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特长测试方案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

类别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普高类

4月25日

9:00-11:30文化考试

13:00—18:00

素质测试

中职类

13:00—18:00

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特长类

13:00—18:00

特长测试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参加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文化、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高职单招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我院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首页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4日15点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六、时间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9:00—7日12: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首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填报。

3月10日9:00—13日12:00

登录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填报及缴费。

3月22日—3月24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24日

1.考生熟悉考场(16:00—18:00)。

2.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资格复审(9:00—16:00)。

3月25日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

3月28日—29日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于4月5日15点前至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4月1日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我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我院将发布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

4月5日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4日15点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6月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事宜

(一)高职单招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高职单招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在线”相关公告,疫情防控事项及安排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积极配合。

八、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注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一、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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