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能够正常进入校园必须携带的材料和要求为:
1.准考证(自行打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健康码”绿码、行程卡(自行打印,参照第一部分第三条要求);
3.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与健康承诺书(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
4.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5.佩戴口罩。
以上5条如有1条及以上不符合要求,将被拒绝进入考点。如疫情发生变化或国家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学校将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届时将另行通知。
第一部分 疫情防控须知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2.建议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入口(学校西门,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考生提前4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考生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科学佩戴口罩,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主动报告监考人员,并服从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特殊情况进行隔离考试
考生属于以下情形并确需参加考试的,考前请主动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按疫情防控要求在隔离考点进行隔离考试。
情况一:以下情况需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执行“一生一策”考试方案
1.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 14 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通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火车站经停或转乘人员。
情况二:以下情况在本考点隔离考场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须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三、“健康码”与“行程卡”出示说明
“健康码”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出示:
1.通过家人代办的形式打印“健康码”(如下图1,此码可以打印,此码有效期为14天,请注意时间节点),建议考生使用此种方式出示健康码,可不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2.手机实时出示“健康码”(如下图2,此码不能打印)
请考生注意1:根据教育招生考试要求,手机禁止带入封闭考区及考场,因此,考虑到手机存放安全问题,建议考生通过方式1(1.通过家人代办的形式打印“健康码”)办理“健康码”,入校园时可不携带手机。
请考生注意2:考生自己的手机不能打印自己的“健康码”,必须通过健康码页面中的《为家人代办》功能,使用父母或者亲属的手机办理考生本人的“健康码”,这样就可以使用打印的“健康码”进入校园。
四、核酸检测要求
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须在2月25日上午7:00后,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于入校门检查时将纸质报告上交学校。
五、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与防疫安全承诺书填写打印
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于进入考场后上交监考老师。
第二部分 考试要求
一、考试相关要求
1.考试入场时采取无声入场,有严格的安全检查,凡是金属探测门或金属探测器探测出声音者,必须将金属制品摘下方可入场,考试入场时采用金属探测器逐人检测,考场内设有手机信号屏蔽仪,考生按顺序入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若经金属探测器检测出携带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直接视为违纪。
2.考试过程中发现使用或携带违禁通讯器材、替考、离坐等行为,视为作弊。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涉及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其中,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将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及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为方便考试检查,建议考生将考试用品(准考证、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集中放在一个透明小袋中携带。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材料的衣物、饰品、手表(考场内有电子时钟)、金属钱币等。
4.手机、背包、行李箱、手提袋、复习资料、非透明水杯等物品禁止带入考试区域。考场教室内、外;讲台、走廊不提供存放物品的地方。建议提前将背包、行李箱、手提袋、复习资料等物品放置宾馆或者由家人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