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符合免试条件的,按以下流程向学校报送有关信息: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免试生申请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且填报我校单独招生志愿。
二、提交材料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应向学校提交《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原件一份(见附件,需加盖获奖考生毕业学校印章),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时间
材料提交截至2023年2月18日17:00(如采取邮寄方式的,请于2月18日17:00前寄达,邮寄前请与学校招生科提前联系),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