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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名称及代码:
二、学院名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三、学院代码:14545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残障考生单独招生计划:三年制360人,五年制8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专业 | 招生计划 | 招收残类 | |
三年制 | 五年制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80 | 20 | 以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为主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550404 | 20 | 招收听力障碍学生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100 | 20 | 以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为主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20 | 招收视力障碍学生 |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80 | 招收视力障碍学生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20 | 20 | 以招收肢体障碍学生为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60 | 以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为主 | |
合计 | 360 | 80 |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若执行计划时,某专业有剩余计划,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调至其他专业。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高中起点三年制面向全国招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面向山东省内的初中毕业生招生。
残情等级为1-4级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多重障碍的学生。(以残疾人证为准)
八、报考条件
残疾考生须具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报考三年制的需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夏季招生报名方有资格参加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五年制的考生需是山东省内初中毕业生。
九、报考办法及考试时间
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
报考专业:考生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和学院各专业招生残类要求,报考一个专业;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招收同残类专业出现空余招生计划时,可调剂录取到相关专业。
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夏季高考报名凭证(三年制考生)。(材料审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形式:残障考生单独招生采取网上远程考试或到校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决定采用何种考试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考试方式。
十、考试科目及分值
高中起点三年制:每个专业考1门文化课,2门专业课;其中中医康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专业的2门专业课有1门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专业课分值每门150分,总分450分。
初中起点五年制:每专业考2门文化课,每门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安排如下表:
考生类型 |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三年制 | 工艺美术品设计 文物修复与保护 服装设计与工艺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方向) | 语文、素描、色彩 |
中医康复技术 | 语文、中医基础理论、技能测试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网站规划与开发方向) | 语文、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 | |
五年制 | 工艺美术品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艺 康复治疗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网站规划与开发方向) | 语文、数学 |
注:书写困难的肢体障碍、盲及低视力考生文化课及专业理论课考试可延长二十分钟
十一、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考试命题及阅卷
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学院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评卷、统分等。
考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十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三年制依次为专业技能、专业理论、语文,五年制依次为语文、数学;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根据考生前学业阶段获得的奖项进行综合判定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为确保生源质量,学院将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专业最低控制线者将不予录取,有专业剩余计划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调至其它专业。
未完成的单招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