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666
(二)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中段
(三)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69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四、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五、报名时间: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
六、考试内容及分值
招生类型 | 考生类型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专业志愿填报数量 |
单独考试招生 | 非退役士兵类考生 | 1.专业技能测试 | 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志愿可调 |
退役士兵类考生 | 1.综合能力测试(215分) | 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 |
综合评价招生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1.综合能力测试(115分) | 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
七、录取
1.严格执行经教育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
2.接受省教育厅对学校实行的动态管理,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3.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人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4学院划定最低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类别分专业按计划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不予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调整招生计划后同分考生全部予以录取。
5.退役土兵单独划线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6.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7.公示无异议,学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八、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浦高校春委,夏委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溃,老生是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2新生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老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定予以清退。
3.若有变化,请以学院官网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十、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