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鄂州职业大学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2.鄂州职业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鄂州职业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2.学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路
3.学校性质:公办
4.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5.学校简介:鄂州职业大学(Ezhou Polytechnic)位于湖北省鄂州市的莲花山麓、洋澜湖畔,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同时也是一所湖北省唯一参与部属高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口共建的高等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创办于1984年,1991年后,鄂州广播电视大学、鄂州师范学校、鄂州卫生学校、鄂州工业学校等相继整体并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与鄂州市人民政府共管。
根据2017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598亩,建筑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2亿元,馆藏图书111.4万册。学校有8院3部,开设专业57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116人,有专任教师68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6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费 | 学习形式 |
机械类 | 5000 | 全日制 |
电气电子类 | 5000 | 全日制 |
计算机类 | 5000 | 全日制 |
护理专业 | 5000 | 全日制 |
财经类 | 5000 | 全日制 |
建筑设计类 | 5000 | 全日制 |
旅游类 | 5000 | 全日制 |
学前教育专业 | 5000 | 全日制 |
农学类 | 5000 | 全日制 |
汽车维修类 | 5000 | 全日制 |
计算机类(乡村振兴) | 5000 | 全日制 |
护理专业(乡村振兴) | 5000 | 全日制 |
财经类(乡村振兴) | 5000 | 全日制 |
学前教育专业(乡村振兴 | 5000 | 全日制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1.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2.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无文化成绩的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5.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