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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永州师专”; 英文译名为 Yongzhou Normal College,英文缩写:YZNC。国标代码:14690 省内代码:4784。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 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不超过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74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250 | 3 | 3500 |
早期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80 | 3 | 35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保健 | 普高、职高对口 | 50 | 3 | 3500 | |
人文学院 | 小学语文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20 | 3 | 3500 |
小学英语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20 | 3 | 3500 | |
播音与主持 | 普高、职高对口 | 30 | 3 | 5500 | |
数理学院 | 小学数学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40 | 3 | 35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普高、职高对口 | 40 | 3 | 4600 | |
艺术学院 | 音乐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70 | 3 | 4400 |
美术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70 | 3 | 4400 | |
舞蹈教育 | 普高、职高对口 | 20 | 3 | 4400 | |
艺术设计 | 普高、职高对口 | 30 | 3 | 7500 | |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 20 | ||||
合计 | 74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参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允许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3月7日前提交资料完成审核。须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参加单招考生需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将在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布。
第十九条 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可登录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考试大纲将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
第二十二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心理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文化素质测试1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其他测试之前进行。
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非艺术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类别进行测试。非艺术类考生,重点对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才艺特长展示等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潜能等进行考察;艺术类考生,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专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对于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我校设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0分(百分制),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数,考生需达到相应的合格标准方可录取。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类别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录取,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在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七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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