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只参加面试,总分430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时事政治40分,满分20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2、专业技能测试,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单独招生的考生既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又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无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将不予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能力和职业潜质等,面试总成绩为430分。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由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3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200分。
3、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
综合评价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