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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结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结业)证书学校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结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就业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5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3%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64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计划 (个) | 学费 (元/年) |
1 | A组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60 | 4600 |
2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50 | 4600 | |
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110 | 5060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0 | 5060 | |
5 | 现代通信技术 | 3 | 50 | 4600 | |
6 | B组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60 | 5060 |
7 | 数控技术 | 3 | 60 | 4600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80 | 5060 |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80 | 4600 | |
1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60 | 4600 | |
11 | 汽车智能技术 | 3 | 60 | 4600 | |
12 | C组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60 | 4600 |
13 | 软件技术(JAVA开发方向) | 3 | 110 | 7800 | |
14 |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 3 | 70 | 7800 | |
15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60 | 4600 | |
16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70 | 4600 | |
1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55 | 4600 | |
18 | 嵌入式技术应用 | 3 | 55 | 4600 | |
19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3 | 60 | 4600 | |
20 | D组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80 | 4600 |
21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90 | 9000 | |
22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90 | 7500 | |
23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40 | 7500 | |
24 | E组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90 | 7800 |
2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80 | 4600 | |
26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90 | 4600 | |
27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 | 80 | 4600 | |
28 | 大数据技术 | 3 | 70 | 4600 | |
29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 | 60 | 4600 | |
30 | F组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50 | 3500 |
3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60 | 3500 | |
32 | 电子商务 | 3 | 165 | 3500 | |
33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30 | 3500 | |
34 | 商务日语 | 3 | 25 | 3200 | |
35 | 商务英语 | 3 | 80 | 3200 | |
合计 | 2640 | ||||
备注:招收篮球、乒乓球、排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20人(乒乓球男2人、女2人;篮球男5人、女5人;排球女6人)。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社会人员仅限退役军人)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限填报1个专业组,如超过1专业组,只认可考生填报我校的第一个专业组。
第十五条 考生可填报所选专业组中的1-3个专业,多填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考生在报考前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于2022年3月4日-3月5日来校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进行资格认定,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2022年3月17日-3月19日缴纳报名费80元。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1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2日- 3月23日。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方式:
学院按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分“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模块进行,其中(除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占50%(机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50%(机试,满分3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之和;中职类、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准,主要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采用机试形式。
2、职业技能测试:按各专业组的专业特色进行命题。其中: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主要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职业适用性有关基础知识内容;中职类考生,主要测试职业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采用机试形式。
具体如下: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2)中职生
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机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3)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机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4)退役军人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5)体育特长生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之和乘以0.6折算,满分180分),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满分420分);中职类、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机试,满分300分)*0.6+“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满分420分),体育专项测试低于320分的不予录取,具体详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四条 命题: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组考: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