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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浙江省深化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代码 | 0077 |
校址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3号 | 邮政编码 | 310023 |
办学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 办学类型 | 民办 |
学院网址 | http://www.wxpoly.cn | 办学层次 | 普通高职 |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二条招生机构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设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 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具体由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介绍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考生类别及计划数 |
小计 |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普高招生 考生计划数 | |||||
所属大类 | 计划数 | |||||
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机械类/电子电工类 | 15/15 | 30 | |
0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计算机类 | 15 | 20 | 35 |
03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3年 | 40 | 40 | ||
04 | 护理 | 3年 | 医学护理类 | 10 | 30 | 40 |
05 | 康复工程技术 | 3年 | 20 | 20 | ||
06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年 | 15 | 15 | ||
07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45 | 45 | ||
08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年 | 工艺美术类/服装类 | 10/10 | 35 | 55 |
09 | 工业设计 | 3年 | 工艺美术类 | 15 | 40 | 55 |
10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财会类 | 25 | 25 | 50 |
11 | 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 商业类 | 15 |
| 15 |
合计 | 130 | 270 | 400 |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报考条件
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取得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 的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参加高考报名科类对应的职业技能考试。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五章 报名
第五条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在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日10:00~4月5日16:30期 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按要求在网上准 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每名考生最多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学院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第六条考生网上上传报考材料及个人信息确认
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3月5日11:00~4月6日17:00期间登录我院提前招生网完成以下操作:
1.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完善个人联系信息。
3.上传报考材料。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中打印的《2023年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 生报名登记表》 (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图片。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
以上确认材料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扭曲,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 第七条材料审核
考生网上上传的报考材料,学院招生办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第八条缴纳报名考试费
在我院提前招生网 系统中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3月8 日10:00~4月9日17:00可通过“网络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正确上传报考材料或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生 的报名考试费及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一概不退。
第九条综合测试考生名单确定
凡符合报考条件、正确上传报考材料且通过学院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 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综合测试。
第十条打印准考证
考生经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后,在2023年4月11日~13日内自行在提前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及报考材料确认,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3号(详见学院招生网通知),时间为4月14日(周五)8:30~17: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 院报名系统中打印原件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纸质准考证一份(现场信息确认时须加盖学院招生办公章)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按自动放弃处理;现场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六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第十三条面试安排
报考所有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试方式均为面试。 1.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5~16日(详见学院招生网通知)。
2.面试组题方式:学院自主命题。
3.面试内容: 考查学生的全人素质能力及专业学习适应性。
4.面试方式: 各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至少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 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其他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测试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盖有我院招生办公章的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第七章 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成绩组成
(1)普高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项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如下:
①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分折算办法(详见表3):
表3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计分标准
成绩等级 | A等 | B等 | C等 | D 等 | E等 |
成绩等级折算计分 | 10分 | 8分 | 6分 | 3分 | 不计分 |
②高中学考科目共10门,折合最高分10分/门,满分为100分。
录取成绩总分(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项成绩”和“职业技能换算成绩”两部分组成。 “职业技能换算成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后计入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换算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院给予认可。 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学院 方能认可。
4.拟录取考生和备录考生确定
各专业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剔除拟录 取考生名单后,各专业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5确定备录考生名单,进 行择优录取。
若某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网上确认考 生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有小数一律进位后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5.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首先按以下科目顺序及成绩(等级)高低排列考生名单(详 见表4);其次以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为A 等数量多的考生优先排序,仍相同则按品德表 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顺序优先排序;再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 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表4 同分考生科目(科目组合)优先顺序
考生类别 | 科目优先顺序 |
普高招生考生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历史、思 想政治、化学、生物、技术、地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换算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职业技能操 作成绩 |
6.在“一档多投”多轮录取过程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 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7.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取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8.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9.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即为正式录取, 学院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第十五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 取”执行。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和复核:学院招生信息网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成绩查询功能,考生 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核分申请,以书面 形式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 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八章 实施进程安排
第十八条 进程安排如下(以省考试院统一安排的进程为准):
3月2日10:00~4月5日16:30 | 考生网上报名,学院初审报名信息 |
3月5日9:00~4月6日17:00 |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上信息确认 |
4月14日8:30~17:00 | 现场信息确认 |
4月15日~16日 | 综合素质测试 |
4月24日~5月6日 | 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含顺序号) |
5月7日8:30~17:30 | 将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含顺序号)提交到服务平台 |
5月9日8:30~17:30 | 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录取学校 |
5月10日~14日 | 按缺额计划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考生选择确认录取学校 |
5月16日 | 网上录取结束 |
5月17日~5月30日 | 公示录取名单,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第九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3856571402
2024年浙江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入口: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