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
经综合测试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二)政治考察
按照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根据高考总分,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学院按照浙江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治考察。
(三)录取
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条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