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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2023年综评与单招考生须知

来源: 烟台职业学院 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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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网 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三、注意事项: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无论是报考单独招生还是综合评价招生,每个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报名及考试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考试费每生80元,免试生只收取30元报名费,未缴费考生无法参加考试。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时间:2月14日—2月17日,具体缴费方式届时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四、申请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到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将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高级工考生需加盖劳模单位公章)的免试申请表两份;技能大赛证书复印件两份于2月15日前邮寄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

2.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免试报考学校各招生专业。申请免试者将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月15日前邮寄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2月6日—2月10日)在网上报名,所报材料经学校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免试,不符合条件者,将会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相应的考试(测试)。

五、考试安排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语文、数学,执行山东省春季高考考试大纲;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构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00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20分,不合格计5分;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总成绩400分。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六、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依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分专业计划数内优先录取免试生,剩余的计划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不予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分专业计划数内优先录取免试生,剩余的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者不予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4.退役士兵依据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由高到低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5.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学校测试成绩高者。

6.录取中不存在专业调剂录取,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以互相进行计划调整。

7.公示录取名单:录取名单3月2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6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重要提示: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考前须知等明确告知考生;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全日制参加学习,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形式完全一致。

4.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5.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测试或面试采取现场或线上哪种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的考试测试办法、考试要求等实施方案,将于2月20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6.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3月6日—3月16日须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八、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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