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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试时间为2023 年3 月11日至712 日;如安排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 4 月 8 日至 9 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普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招生网。
第三条 所有考生都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学考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四条 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非面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 1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 分,总分200 分。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组成。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8别进行测试,分为非面试、面试两部分。非面试部分对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对考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机试。面试部分对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主要考察考生基本情况、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情况,对中职类考生按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分二级学院专业组(类)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所学专业基本情况、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情况。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非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非面试(折算成百分制)×80%+面试(折算成百分制)×20%。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 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2024年湖南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入口: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