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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55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孙叔敖路1号,邮政编码:434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五条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3个,总计划2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八条 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3月31日8:30-18:00,到我校招生办完成单招参考资格的审核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签订相关政策知晓承诺书并由招办工作人员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四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九条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4月1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2:0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0-3:3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第十条 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200分)。
第十一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若按上述成绩排序录取还存在成绩相同的情况,再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各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单招总计划数。
第十三条 4月9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见2024年入学须知。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
2024年湖北省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入口: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