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类别: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者);2.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者)。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将进行第二志愿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
1.我校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考试进行。
2.考生心理测试不占总分,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比例原则为6:4,两项测试得分相加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4.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但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都必须参加。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5.体育特长考生须另增加体育专项测试项目。
考生类别 | 测试内容 | 计分办法(共100分) |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 | ①免文化素质测试; ②职业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 | ①文化素质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合计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6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 ②职业技能测试计100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4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社会人员考生按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
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 ①文化素质: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 ②职业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适应性等内容 | ①文化素质测试计60分,职业技能测试计40分。 ②获省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
体育特长考生 | ①按考生的普通高中或中职生源类别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②体育专项测试内容详见《娄底职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占折算40%比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折算占60%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