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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以工科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8年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院校。
据2015年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校园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建立了寒冷环境交通技术数据中心,利用网络资源为吉林经济社会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2.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工作。
3.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校区地址:吉林·长春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院 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生/学年) | 科类 | 备注 |
道桥工程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260 | 5800 | 文理兼招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试验检测) | 80 | 5800 | 文理兼招 |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40 | 6800 | 文理兼招 | ||
市政工程技术 | 80 | 6800 | 文理兼招 | ||
工程测量技术 | 80 | 6000 | 文理兼招 | ||
建筑工程技术 | 80 | 6800 | 文理兼招 | ||
汽车工程 | 汽车电子技术 | 40 | 7500 | 文理兼招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0 | 6500 | 文理兼招 | 与浙江吉利集团校企合作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0 | 5500 | 文理兼招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40 | 4500 | 文理兼招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0 | 6000 | 文理兼招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0 | 待定 | 文理兼招 | ||
管理工程 | 现代物流管理 | 80 | 3900 | 文理兼招 | |
电子商务 | 60 | 4500 | 文理兼招 | 与吉林百智荣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 |
市场营销 | 70 | 6800 | 文理兼招 | 与吉林百智荣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 |
大数据与会计 | 70 | 3900 | 文理兼招 | ||
现代物业管理 | 60 | 3900 | 文理兼招 | ||
交通信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7000 | 文理兼招 | 与中兴通讯校企合作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0 | 6500 | 文理兼招 | 与金城集团校企合作 | |
智能交通技术 | 40 | 4100 | 文理兼招 | ||
大数据技术 | 40 | 4100 | 文理兼招 | ||
轨道交通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40 | 6800 | 文理兼招 |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40 | 6800 | 文理兼招 |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40 | 6800 | 文理兼招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6800 | 文理兼招 | 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 |
工程造价 | 80 | 5800 | 文理兼招 | ||
机械工程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20 | 5800 | 文理兼招 | 校企合作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60 | 5500 | 文理兼招 | 校企合作 | |
智能控制技术 | 40 | 4100 | 文理兼招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60 | 5500 | 文理兼招 | 校企合作 | |
航空 | 空中乘务 | 160 | 5500 | 文理兼招 | 与广慧金通校企合作 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0 | 7000 | 文理兼招 | 与北京滨海校企合作 | |
国际教育 | 现代物流管理(与泰国格乐大学合作办学) | 80 | 14000 | 文理兼招 | 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与韩国岭南理工大学合作办学) | 40 | 12000 | 文理兼招 | 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1.符合吉林省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考生均可报名。
2.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第五章 志愿填报
达到吉林省单独招生资格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院校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3.对口类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高职单招类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