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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组织本次测评工作,根据《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和《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方案;负责综合测评的命题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测评的审题组织工作;负责考评专家库的建设及考评组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评流程;负责测评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素质特长计分审核考评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计分材料的审核和计分分值评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
1.考务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测评工作区的组织工作;完成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汇总登记;试卷、成绩登记单及相关材料封存。
2.命题工作组
主要职责:按分院招生专业组织命题小组;根据专业特性确定命题原则及综合素质测评方向;负责组织封闭命题及保密工作。
3.审题工作组
主要职责:按分院招生专业组织审题小组;负责组织封闭审题及保密工作。
4.阅卷专家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综合素质测评阅卷和素质特长现场测试专家库;根据测评专业及测评人数抽签决定成立阅卷考评组、根据素质特长现场测试需要抽取成立专家考评组。
5.素质特长考核认定组
主要职责:负责特长考生素质特长现场测试、负责素质特长考核分认定。
6.志愿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测评工作中志愿工作者的组织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
(一)测评内容及分值: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素质特长、考核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考生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
序号 | 测评内容 | 分值 |
1 | 基本素质,包括言行举止仪表仪态、情绪稳定性、自信心等; | 20 |
2 |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等; | 20 |
3 | 专业潜质、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学习能力、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能力、专业发展相关基础能力等; | 40 |
4 | 素质特长 | 20 |
(二)评分办法:
1.测评评分由考评组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测评最终得分。
2.素质特长测评总分值为20分,依据《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素质特长认定与测试细则详见附件1《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认定与测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