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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校园和进入考场过程中科学佩戴口罩。
3.考生在考试前7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如有发烧、咳嗽、呼吸异常等症状,及时向我校报备。
4.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按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一个半小时到校,并按照准考证上面标识,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候考区。
5.考生沿着警戒线顺着西环路进入南门升旗广场候考区,根据准考证上面的考场安排找到相应的带队人员,并按照座位号顺序站好。
6.在考前50分钟,考生由带队人员引导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可以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服从巡考人员引导,并立即按照进场路线原路离开学校。
7.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应主动交监考老师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到监考老师处领取。
8.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间,由考生本人负责。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9.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和咽痛等症状的,将立即终止考试,安排巡考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并通过专用通道送往隔离考场。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