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考试及录取全程在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
2、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结果发布: 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 特殊说明: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高考。
1、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
2、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结果发布: 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 特殊说明: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