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工作需要,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6日7:30—8:15,
地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南门(携带身份证换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1.2023年3月26日 9:00-12:00
2.考生应于3月26日上午8:30前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楼)门前集合,8:30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候考室,9:00以后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并取消考 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地点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楼)
四、考试要求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观念、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对当下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以及对所选专业的专业素质能力。
六、考试流程
1.考生由引导人员带队进入候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报本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考生答题需讲普通话,面试时间为5-8分钟。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如带有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需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在候考室应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如需去洗手间需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在指定出口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或候考室及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6.对违反考试规定,然乱考场秩序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考生考试期间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候考期间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