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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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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中职毕业生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最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以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四)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其后,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

(五)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于2022年12月30日前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六)未取得中职毕业证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一条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高考的,须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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