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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点—7月13日下午16点。
(二)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报名表并签字,与本人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应聘自荐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均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并与招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
(三)报名联系人:唐老师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接受应聘者网络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网络初审。应聘者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考试环节。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为:专业面试(试讲+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专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具体待遇考生报名时可电话咨询。
七、其他
1. 报名截止时间后投递的应聘材料,招聘单位不予审核,视为无效报名。
2. 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材料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7月16日上午10点前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不接受陈述申辩,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 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手机(以报名表所填手机号为准)畅通,注意查看招聘相关短信通知。
八、纪律与监督
江苏航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