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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2.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根据文件要求,免试考生条件如下: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获得由我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 称号者
(二)报名时间
1.普通高中毕业生: 2023年3月17日9时-4月5日24时
2023年3月17日9时-4月5日24时2.中职毕业生:
3.中职考生申请免试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7日-3月27日16时4.申请免试录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具体可见学校官网。
(三)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二、招生专业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面向群体 | 学制(年) |
工程测量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中生 | 三年 |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旅游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保险实务(保险理赔方向) | 高中生 | 三年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高中生 | 三年 |
数控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数字媒体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汽车电子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建筑与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建设工程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高中生 | 三年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中生 | 三年 |
电子商务 | 高中生 | 三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高中生 | 三年 |
(二)志原填报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20个平行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与所学专业相近志愿。
(三)报名缴费
单招招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10日发布 (以教育厅最终审核时间为准) 。考生可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4月12日9时一4月14日24时自行打印准考证。
1.普通高中毕业生类
(1) 考试时间: 4月15日 12:30-15:30
(2)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满分100分
(3) 考试形式: 笔试
(4) 考试地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提示: 学校单独招生外语只设英语考试,不设其他语种考试,小语种考生慎报。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交通文化等方面自然百科知识,时事政治的了解和掌握
2.中职毕业生类
(1) 考试时间: 4月15日 12:30-15:30
(2) 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满分300分。
(3) 考试形式: 笔试
(4) 考试地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3,考生可于4月19日登陆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4月19日到校进行成绩复核。
三、录取时间及原则
(一)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时间: 4月21日
中职毕业生录取时间: 4月21 日
(二)录取原则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
1) 学校设置录取资格线,文化课总成绩要求150分以上 (含150分) 。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 中职毕业生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成绩、文化课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 考生于4 月22日查询录取结果。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核准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
(5) 按教育厅有关规定,被我校4月15日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
2024年辽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入口: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