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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思想品德须符合《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身体检查: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价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受色弱限制)。
(三)报考高中分类考生:已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有2门课程达B等及以上等级,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有1门课程成绩达B等及以上等级。
(四)报考中职及专项类考生:已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我校的分类招生,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五)报考护理、助产两个专业考生,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女生身高在1.56米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66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