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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
为调动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激发职工做好岗位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根据中心(学院)工会工作安排,面向全体职工征集2022年度岗位创新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岗位创新成果来源于工作岗位,成果应用于工作岗位,要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小”:区别于一般的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可以是自主原创的小成果,也可以是在借鉴的基础上完善提高。
“专”:要有很强的指向性,重点聚焦在“一点”上,不要高大上,不能模糊笼统,侧重解决工作实际中的具体问题。
“用”:成果要体现出“我”做了什么,要体现“我”在里面的作用,成果可用、能用、在用,或可持续应用,做法要言简意赅,说明目的性。
“效”:项目要明确指出在何时何处应用、是否持续应用、是否得到推广应用,在改善工作质量上有可见的、可评价的效益,尽可能进行量化说明。
二、部门鉴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本部门申报的所有项目并如实填写“部门鉴定意见”,要评价项目的应用情况、产生的效益、是否适合推广等。
三、分工会审核
各分工会要根据参考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初步排序。例如,分工会申报项目10项,则在审核时应分别标注1/10、2/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