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2〕2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1.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